2018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
发布者: manager 点击: 190 发布时间: 2018-06-14 23:26:48
为鼓励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,学校特制定优秀新生奖励政策,以奖励第一志愿(含平行志愿)报考我校且高考分数(含政策性加分)达到规定条件的优秀新生,具体办法如下:
天津、辽宁、山东、广东、海南等省(市)因一、二本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,只有本科分数线,新生奖励办法按照:
(1)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小于50名的省份,文科奖励第1名,理科奖励前2名;
(2)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在50至149之间的省份,文科奖励前3名,理科奖励前6名;
(3)普通类专业招生人数在150以上(含150)的省份,文科奖励前4名,理科奖励前8名。奖励金额5000元/人。
备注:(1)以上奖励金额不重复计算;
(2)如有其他疑问,学校有最终解释权;
(3)独立学院按其规定执行。